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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挑起的钢铁贸易战的实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研究中心主任张汉林先生访谈录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更新日期:2006-5-23 20:46:48
美国挑起的钢铁贸易战的实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研究中心主任张汉林先生访谈录
        3月21日,美国启动钢铁工业保护最终救济法案,即“201条款”,宣称对进口钢铁的关税提高到30%。此举一出,包括欧盟、日本、韩国、巴西以及中国等相关国家纷纷表示要采取措施积极解决争端。但似乎争端的解决并不是那么容易。美国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WTO规则,却还执意这么做,有它自己的打算。这次贸易战带给我们的教训和警示作用是非常大的。
        3月21日,美国启动钢铁工业保护最终救济法案,即“201条款”,宣称对进口钢铁的关税提高到30%。此举一出,包括欧盟、日本、韩国、巴西以及中国等相关国家纷纷表示要采取措施积极解决争端。但似乎争端的解决并不是那么容易。美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作出这一举动,它的来龙去脉、本质、目的和影响如何?我们能怎样应对这一措施?这次“钢铁贸易战”给中国钢铁企业带来哪些刻骨铭心的警示?
美国发起钢铁贸易战是“一箭多雕”
        《快讯》:3月21日,美国启动钢铁工业保护最终救济法案,即“201条款”,宣称对进口钢铁的关税提高到8至30%,此举一出,立刻遭到了包括欧盟、日本和中国在内的所有相关国家的反对。您能否谈谈这场沸沸扬扬的钢铁贸易战的来龙去脉?
        张汉林:首先,这次美国挑起的全球性钢铁贸易战应该说是美国贸易保护政策的一个具体体现。我们经常说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完全是姊妹,从来就没有分开过。所以,从来就没有国家真正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只是在某些领域、某些产品范围内实行贸易自由化,而对另一些比较敏感的、特别是关系到一些与政党、政治利益有关的产品,尤其是与一些特别利益团体相关的产品采取贸易保护政策的可能就多一些。中国加入WTO以后,同样面对国外的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的矛盾,可能贸易保护的形式、方式、手段、面貌会发生变化,但是保护本国经济贸易利益的核心和目标,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会改变。
        美国挑起这次钢铁贸易战,可以追溯到克林顿后期。1998年和1999年期间,美国钢铁工业的困难就已经显现出来了。克林顿政府当时就通过了《美国钢铁工业振兴法案》。布什上台以后,他竞选的一个很重要的承诺就是也要为振兴美国的钢铁工业服务。去年6月份,美国国会就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美国钢铁工业的发展以及由于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所受到的影响进行调查,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美国在履行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过程中,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的钢铁产品造成对美国钢铁工业的损害。以这个为理由,布什政府就宣布要实施“201条款”。
        《快讯》:如何认识这个“201条款”,它是不是专门针对钢铁工业的?
张汉林:“201条款”实际上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准确地说,它叫免责条款,或者叫临时性保障条款。该条款规定美国在履行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条约或协定义务时,如果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某一种产品或商品数量增加,并且由此给某一行业造成损害或威胁,就可以援引这个条款。它与专门针对钢铁工业的《美国钢铁工业振兴法案》不同。它是美国国内贸易法中维护美国一些产业利益的重要条款。
        其具体保障措施主要有两种手段,第一种是采取数量限制;第二种是重新修改关税或者增加临时性关税。这次美国使用的是第二种手段,增加临时性关税。这种做法是极其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很显然,它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它不符合世贸组织的保障条款以及《保障协议》,根据世贸组织《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9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在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时,如果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某一种商品的数量、金额大量增加,从而对进口国国内工业造成严重损害或威胁,该进口国有权利采取保障措施。但是采取保障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原来的进口量比较低,当年的进口数量增加了,而且必须是由于大量进口造成了本国工业的损害。但从美国的情况看,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近几年美国钢铁工业的损害不是因为进口造成的,不是因为履行世贸组织义务造成的,所以美国不应该找世贸组织成员扯皮。
        第二,世贸组织成员即使要采取保障措施,也必须事先与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达成协议并进行补偿,然后在世贸组织的授权下才可以采取保障措施,不是单方就可以做的。
        第三,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你可以采取保障措施,但这种保障措施不能过度。就是说对某种被认为使本国行业受损的产品的关税增加到10%就可以了,绝对不能增收15%。但美国这次绝大部分产品都增收了30%左右,基本上就起到了一个禁止进口的作用。很显然,这个过度措施违反了WTO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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