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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存政治体系认同感增强的表现,这也是政治体系自身合法性的重要来源。对于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的公民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倾向,应在制度化的范围内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如果处理不妥,则可能走向其反面,成为整个政治体系的不稳定因素。
在2003年的中国政治生活中,出现了很多让人为之振奋的亮点。而以“深圳竞选”为代表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活动更是吸引了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的强烈关注。如此高频率、多发性地出现“民荐候选人”和“自荐侯选者”参与竞选,在我国的民主政治生活中是绝无仅有的。可以说“深圳竞选”代表我国公民政治参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客观、理性的认识以“深圳竞选”为代表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活动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对我国公民民主参与活动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竞选热潮之原因分析
公民的实际政治参与状况要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和制约。从客观方面讲,公民的参与水平受本国的经济发展程度、政治机制及社会机会、社会地位的限制;从主观方面讲,公民的实际政治参与状况又与其政治心理密切相关。无论是客观方面的因素,还是主观方面的因素,在这次以“深圳竞选”为代表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活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其差别仅在于对特定环境中公民政治参与的实际影响和制约程度大小。对于这些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经济发展程度
一个国家的公民政治参与水平与经济发展程度一般是成正比的。市场经济所具有的自由性、平等性特征本身就是造就现代参与型公民的良好环境;再者,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各阶层利益分化也进一步刺激了公民诉诸政治行为来维护自身利益的参政冲动;此外,经济发展往往伴随这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大,当政府的影响已伸展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的时候,公民与政治生活的联系便显得更加紧密不可分了,这必然会提高公民的参与愿望。2003年我国公民参选基层人大的活动集中发生于中国市场经济最发达的京、深两地,应该说绝不是什么偶然的现象。
2 政治机制
政治参与作为一种政治行为便决定了其无法脱离其自身所附属的政治机制。从政治运行机制来说,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监督制度对政治参与发挥着直接的影响。从整体上讲,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阶级本质决定了我国政治机制对广大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影响必然是积极的、促进的。但问题在于,多年来的实际运行情况已使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对于已经习惯了“走过程”的选举机构来说,突然面对诸如“深圳竞选”模式的公民参与热情的突然报爆发,其自身显得不知所措也是再正常不过的。这也正是目前我国选举制度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身规范合理的选举制度和长期在实际运行中的不合理不规范。
3 社会机会、社会地位
应该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机会、社会地位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影响已经相对较小。但有些情况还是应该注意的,如在这次以“深圳竞选”为代表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活动中,不同社会阶层的参与热情就存在明显的差异,其中以白领阶层的参与最为活跃,成为这一轮竞选热潮的中坚力量,而其他阶层则明显缺乏参与热情。尤其让人感到遗憾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没能通过选举来表达自己的声音。从这一点来说,社会机会、社会地位对公民政治参与的影响还是客观存在的。
4 政治心理
行为主义认为,任何政治行为动是在一定心理动机的驱使下展开的。公民政治参与的心理因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是公民的政治效应意识,即公民对自己能够影响政府活动的自尊、自信和自我实现的政治倾向;二是公民对政治体系的信赖感和支持程度;三是公民对政治的关心程度和政治责任感。对于以上因素,达尔将其归纳为六点:一是“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二是“认为选择是重要的”;三是“相信自己能够帮助改变结局”;四是“相信如果自己不行动,结局将不会满意”;五是“拥有关于当前问题的知识或技能”;六是“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可行动”。①在人大地位空前提高的时代背景下,以“深圳竞选”为代表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活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公民对于这一变化的心理反映;另一方面,对现存政治体系的认可和对通过选举维护权利的信心都对这场热潮的到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这次竞选热潮的出现,决不是什么偶然的爆发。这种看法,只能使我们在可以预见的更大规模的公民政治参与热潮中更加被动。在这次选举热潮中暴露的种种问题,很多都可以归结于对公民政治参与热情认识上和准备上的不足,企图用新瓶装旧酒的办法来解决问题。
竞选热潮之效应分析
1 公民政治参与与政权合法性建设
建国以来,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过程从整体上把握,大致经历了动员式参与、消极参与、主动参与(自动参与)三个发展阶段。当前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正处在由消极参与向主动参与过渡的阶段,而以“深圳竞选”为代表的基层人大代表竞选活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我国公民主动参与时代到来的标志性事件。理论上一般认为政治参与的三种共时类型之间呈现一种动态关系:在他人或政府的劝说或诱导下,会转换为一种动员式参与行为,动员式参与又会逐渐转化为一种自愿地表现公民责任的方式,即自动内化为一种自动参与行为。正如前述,建国后我国的政治参与过程经历了一条“不规则”的发展过程,这一状况的出现是与建国后的政治社会状况密不可分的。建国初一直到改革开放前,由于将革命战争年代动员式的政治参与方式引入政治社会生活领域,在这一段时期内掀起了一连串深刻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政治事件。然而在这令人眼花缭乱的政治动员背后却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的原则:“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②公民政治参与都要受到其自主利益的鼓动和制约,脱离甚至违背公民切身利益的政治参与对公民个体是没有意义的。广泛的政治动员却无法表达自身的实际利益需求,特别是在“文革”的政治浩劫后,大量的公民已对政治产生了反感并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信心。改革开放后国家摈弃了动员式的参与模式,但历史留给人民群众政治心理上的伤痕却使我国很多公民在此后很长一段时期内选择了消极的政治参与模式—政治冷漠。政治冷漠表明了公民一定的政治态度,其可在特定意义上影响政府政策,但政治冷漠不利于政府对实际情况的掌握,易于造成政策制订上的失误。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公民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对于政治体系自身健康稳定运行的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