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无忧论文仓库|兰州学生网LOGO
会员登录
广告推荐
热门论文
·Money and Marriage——The matrimonial 
·校园网站设计
·开题报告范文
·论毛泽东的创新思想
·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几点思考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共产党的伟大理论创新
·论抗生素的发展及市场
·浅析网络安全技术
·开题报告范例
略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 更新日期:2006-4-12 11:21:25
略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Internet(国际互联网,简称因特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赛博空间(cyberspace)。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黑暗的一面,计算机网络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 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 

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孳生于此。由于网络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等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网络犯罪。

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

这种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以造成最大的破坏性为目的,入侵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轻则造成系统局部功能失灵,重则导致计算机系统全部瘫痪,经济损失大。

2. 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

网络的发展使得用户的信息库实际上如同向外界敞开了一扇大门,入侵者可以在受害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侵入信息系统,进行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从而损害正常使用者的利益。

3.网络 诈骗、教唆犯罪

由于网络传播快、散布广、匿名性的特点,而有关在因特网上传播信息的法规远不如传统媒体监管那么严格与健全,这为虚假信息与误导广告的传播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利用网络传授犯罪手法,散发犯罪资料,鼓动犯罪开了方便之门。

4.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

出于各种目的,向各电子信箱.公告板发送粘贴大量有人身攻击性的文章或散布各种谣言,更有恶劣者,利用各种图象处理软件进行人像合成,将攻击目标的头像与某些黄色图片拼合形成所谓的"写真照"加以散发。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的特点,发送成千上万封电子邮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影响和后果绝非传统手段所能比拟。

5.网络色情传播犯罪

由于因特网支持图片的传输,于是大量色情资料就横行其中,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及数字压缩技术的完善,色情资料就越来越多地以声音和影片等多媒体方式出现在因特网上。

二. 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1. 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2.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3.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现在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4.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

目前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 诈骗、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三、网络犯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中得到体现,就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主义关系。但是应当看到赛博空间是考电脑间的联接关系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拿Internet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另一个是用户方面的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电脑网络的实体形态有点类似于公路网,所以有称之为信息高速公路的。笔者认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正是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网络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的则危害国家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应当注意到网络犯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本论文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打印本文 收藏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论文分类导航
经济学 管理学 会计审计 法学 理学 医药生理 社会政治
发展战略  |  国际经济
国内经济  |  经济理论
财政税收  |  证券金融
基本理论  |  人力资源
行政管理  |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  公共管理
会计理论  |  管理会计
成本会计  |  电算会计
会计研究  |  审计核算
民法  |  经济法
刑法  |  国际法
国家法  |  司法制度
行政法  |  法学理论
生命科学  |  物理学
地质地理  |  农林学
数学  |  化学
药学  |  临床医学
医学  |  生理心理
社会主义  |  资本主义
马列主义  |  毛概邓论
民族主义  |  台湾问题
人口问题  |  伦理道德
农村问题  |  其它相关
教育学 工学 计算机 艺术 哲学 文化 文学
教育理论  |  学历教育
职业教育  |  教育心理
学科教育  |  英语教学
通  信  学  |  电子机械
工程建筑  |  水利电力
材料工程  |  交通运输
工业设计  |  环境工程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理论
计算机网络
美术  |  艺术理论
音乐  |  电视电影
美学  |  国学
 逻 辑 学  |  中国哲学
西方哲学  |  思想哲学
传统文化  |  当代中国
西方文化  |  社会文化
文化研究  |  文化发展
语言文学  |  古代文学
现代文学  |  新闻传播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关于无忧 |  信誉保证 |  联系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陇ICP备05005179/06001620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